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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物价局表态:保证药品质量 鼓励合理的价格竞争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65

  新近开设在杨浦区的两家大型降价药店,在上海医药零售行业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上海市药监局、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6月10日明确表态,支持让利老百姓的行为,但必须要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
  
  市药监局负责人表示,这两家大型药店都采取了大幅度降价的方式来参与市场竞争,加剧了上海医药市场竞争氛围,对相关的零售业也的确产生了冲击。但是,上海的整个药品消费市场中,医院占到了80%的份额,而零售药店只占20%。
  
  对这20%的市场份额,市药监局表达了三点态度:第一,只要有利于三医联动的改革,市药监局坚决支持让利老百姓的行为,但不支持开设药品经营的大卖场。针对近期上海出现的百姓拿着篮子大量采购药品的现象,药监局负责人提醒市民要理性购药,因为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会产生一定副作用及不良反应,百姓购药时,一定要阅读相关的说明书,并仔细核对药品的有效期。这名负责人表示,不赞成企业做过度的新闻炒作,误导消费。第二,药监局将坚持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方针。只要都具备资质条件,上海对本市企业和外地企业都将一视同仁。第三,药监部门首要的职责是保证药品的质量。因此,企业只要进上海或者已经在上海,就必须要符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要求,拥有一套保证质量的体系。降价是允许的,但绝对不能牺牲药品的质量。因此,这两家降价药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向药监局提出GSP认证的申请,规范企业行为,保证药品质量。
  
  对于降价药店中药品平均下降45%的说法,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提出了疑问。所谓45%的降价幅度的药品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药品。上海自从1996年实行药品价格管理以来,药品市场的价格已经连续下降20多次,涉及药品5000多个品种,降价金额达到26亿元,平均降幅17%左右。近些年来,药品市场实行招投标后,降幅更大。上海去年参加招投标的药品采购金额达到30.8亿元,最后1540个中标药品,平均降低10%左右,降价金额达到3亿元。但罗惠民也承认,上海医药零售企业中大多按照最高零售价在销售药品,主动降价的,比例很小,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为此,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表示,只要企业诚实经营,不存在低价倾销的行为,市物价局鼓励和支持合理的价格竞争,这与政府这几年的努力目标是一致的,也将对现有的经营业态产生一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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