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近期,市工商局对全市的网站经营者提出了四条要求,加强对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在网上从事违法经营的活动。这四条要求是:
一、对于网站自行经销各类商品的,必须做到:不准利用防治“非典”之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准利用防治“非典”之机以次充好、行骗牟利,不准利用防治“非典”之机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市民。特别是发布预防“非典”商品(如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用品等)的广告要严格按照卫生、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查把关,禁止对有关商品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二、对于提供网上虚拟经营场所的,必须加强对实际经营者上传商品信息的检查,禁止经营者利用网站的此类服务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超范围经营或无证无照经营防治“非典”商品。
三、网站提供“聊天室”、“公告版”服务的,必须保证即时监控,如发现借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信息应及时删除并做好记录。
四、对于各种形式的链接,要确认链接的合法性,保证不为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网站提供推广渠道。
工商部门还要求各网站对照上述四条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加强对网上信息的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