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从5月18日起,上海的残疾人在就业问题上就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了:培训有补贴,就业有照顾,创业有优惠。
具体条文如下:失业、无业残疾人经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同意,参加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培训费全额补贴;中、高级合格则补贴80%。在职残疾人符合岗位需要,经所在单位推荐,残疾人服务机构同意,参加初级职业培训合格者,培训费给予80%补贴;中、高级者补贴70%。此外,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如果物业且生活困难,培训期间还可获得每月300元的生活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而那些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得到过去已有的照顾外,今天起还可得到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标准为:失业、无业残疾人5000元,协保残疾人2500元。对于申请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的残疾人业主,给予一次性开办费5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