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高检公布有关传染病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4日公布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犯罪活动,保障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布了这一司法解释,自5月15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第1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造传播恐怖信息最重可判刑5年以上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防治非典中妨害公务将获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发布防非虚假广告会触犯刑律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222条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处罚。
排放废物致突发传染病传播可定罪
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338条的规定,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可定罪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防治非典假劣产品将受重典
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发不义财,制造销售假劣防护产品和药品,造成严重危害。今后,这种犯罪行为将按新的司法解释受到重典处罚。
借防治非典哄抬物价要受刑法重罚
小小的一瓶消毒液一夜间竟翻了几倍的价钱,广大消费者为了防治“非典”只好任其宰割。今后,这种行为将受刑法重罚。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挪用防非救灾优抚救济款物可定罪
非法挪用用于预防、控制“非典”疫情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将被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在公共场所闹事将定寻衅滋事罪
防治“非典”期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
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将受重罚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可定罪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68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