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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防非捐赠渠道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11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上海已明确接受防治“非典”捐赠工作主要由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负责,市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也可接受捐赠,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接受社会捐赠。考虑到为方便市民,从5月9日起,19个区县将开设捐赠接收分站,但区县接收站只接收资金,不接收实物。
  这次捐赠活动同以往的扶贫帮困捐赠活动不同,主要接受资金和用于防治“非典”有关的消毒、防护等用品,抗菌抗病毒等药品、试剂,X光机等诊断设备,呼吸机等治疗监护设备,医疗救护防疫等运输设备。除此以外不接受其他物品的捐赠。
  为保证质量,凡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贴上“捐赠品已查验”标识,否则将不予接受。
  定向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将按照捐赠者意愿,由接受部门或团体组织在三天内将所有款物转交捐赠者指定单位,并负责监督款物的实际使用情况。非定向捐赠的资金,由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在收到款项的三天内,全额上交财政专户,并会同市防治“非典”指挥部根据防治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于“非典”患者诊断、救治和防护设备购置以及卫生医务工作者的补助等方面。非定向捐赠的物资原则上只能用于医疗机构防治“非典”工作。
  据了解,这次捐赠活动是“非常时期”的特殊捐赠活动,主要是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发动,不搞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不举办集会性捐赠活动和仪式。同时,为避免“非典”传播,加强对群众的保护,全市各捐赠接受点都采取了严格的消毒和通风措施。对资金的捐赠,提倡通过本市各银行、邮局汇款方式进行。如果发现有擅自组织和接受捐赠的部门、团体和个人,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63215555。
  市民政局接受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各区县工作分站地址、咨询电话
  黄浦区工作分站
  宁波路121号2楼
  63390826
  卢湾区工作分站
  瑞金二路410弄8号
  64457658
  徐汇区工作分站
  宜山路50弄2号
  64868583
  长宁区工作分站
  武夷路333号
  62251100×215、62256793
  静安区工作分站
  延平路123弄15号
  62174601、62679606
  普陀区工作分站
  北石路234弄7号
  52809488
  闸北区工作分站
  天目中路749弄71号204室
  63805271
  虹口区工作分站
  玉田路195号203室
  65527402
  杨浦区工作分站
  控江路小洋浜32号(近军工路)65802034×8029
  宝山区工作分站
  友谊支路79号4楼
  56104221
  浦东新区工作分站德平路215弄15号
  58506389
  闵行区工作分站
  莘庄镇七莘路680号
  6492413264885566×8402
  嘉定区工作分站
  塔城东路486号
  39980933
  南汇区工作分站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58023021
  奉贤区工作分站
  奉贤区政府内
  57420498
  松江区工作分站
  新城区园中路1号
  37735377、37735378
  金山区工作分站
  梅州新村84号
  57940727
  青浦区工作分站
  青浦青松路245号
  59732327、59729483
  崇明县工作分站
  城桥镇人民路267号
  59622694
  上海市民政局工作站
  江西中路215号
  63232222×5012或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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