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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确保困难患者治非典费用无忧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5

  为应对“非典”这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全力做好本市困难人员“非典”防治工作,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局等有关部门4月30日发出通知,本市部分生活困难人员中如有“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市有关部门将主动加大救助力度,确保他们不会因为费用的原因而影响预防和延误就医。
  《通知》明确救助对象主要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特殊救济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及各级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
  这些对象被确诊为“非典”患者或疑似患者后,应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就医。他们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医疗保险以及相关保障按有关规定支付外,均纳入区县医疗救助资金统一和医疗机构结算。他们在治疗和隔离期间,本人和家庭其他成员的各类生活补助仍按原规定发放,不予扣除。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将视情况给予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此外,这些生活困难人员在治疗和隔离期间的医疗救助不受次数限制,年度救助总额也不受本市医疗救助政策文件限制。遇到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各街道、乡镇救助事务管理所可以采取“先处理、后批准”的办法,予以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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