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自来水供应等生产正常运行,配合全市打赢“非典”战争。上海市水务局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特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从组织领导、行业防范、源头控制、职业防护、公共卫生、值班和情况报告、资金保障等七方面制定防范细则。
《规定》要求各单位要将防“非典”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调整充实防范力量,修订完善预案,加强与所在区县党委、政府的联系,并自觉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规定》要求供水行业要严格控制自来水厂人员进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质的检测和管网水的动态管理,加大液氯和备用件等储备量,不断提高复杂条件下的自来水安全优质供应保障能力;排水行业要加强对下水道设施的养护疏通和巡视,杜绝道路积水、污水冒溢、污染环境等情况发生。
《规定》同时对加强源头控制作出严格约束:疫情未解除前,各单位不得组织全国和跨省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庆典等人员聚集活动安排;近期暂停组织集中式的岗位技术培训和考试活动。加强职业防护和公共卫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领导亲自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在防范“非典”上要保证投入,正确处理好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经济效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