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关于加强不明原因“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间交通工具消毒的建议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32

  一、在不明原因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间交通工具的日常消毒。
  1、注意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3-5次,每次30分钟以上。
  2、加强餐具与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每次饮食前后,对餐桌表面进行揩擦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具每次用后进行煮沸消毒或化学消毒。对易污染、易接触或易积尘的物体表面,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揩擦或喷雾消毒。地面经常进行湿性扫除。
  3、加强对工作人员与乘运人的卫生检疫,以及早发现可疑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
  二、在发生可疑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的消毒处理。
  1、严格按国务院《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与卫生部、交通部、铁道部与民航总局《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参照甲类传染病执行。
  2、发现可疑或疑似病人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实施就
  地隔离(在单独房间)、留验、采样、医学检查及其他应急医学措施。
  3、对病人可能到达的环境(餐厅、厕所、盥洗室等)空气与物体
  表面、分泌物、排泄物以及其他被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场所与物品实施控制和随时消毒处理。
  4、宣传交通卫生检疫法规和疾病防治知识。
  5、到站后立即由专用救护车将病人运至指定医院,并对病人可能到达的环境(餐厅、厕所、盥洗室等)空气与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以及其他被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场所与物品实施终末消毒。
  三、具体消毒技术方案
  1、加强空气消毒:保证最大新风量(30%),每天开窗通风3-5次,每次3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可将过氧乙酸稀释成0.5-1%水溶液(按1g/m3过氧乙酸用量计算)喷雾或加热蒸发,或用含有效氧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20-30ml/m3用量计算)喷雾,密闭1-2小时后通风。也可采用标有“卫消字”的空气消毒剂,按使用说明的方法进行消毒,密闭1-2小时后通风。
  2、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消毒:病人的痰液应吐在能密闭的容器内,以免扩散,丢弃前应用含有效氯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2小时以上。其他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应及时用含有效氯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2小时以上。盛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全部浸没后消毒30-60分钟。
  3、诊疗用品消毒:呼吸治疗装置应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尽量使
  用一次性管道,如重复使用应先用含1000-2000mg/L有效氯的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洗,然后进行灭菌处理。病人使用过的体温表可有1%过氧乙酸水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的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放入75%乙醇中保存备用。听诊器、血压计等每次用后立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4、物体表面消毒: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等,可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揩擦或喷雾消毒。地面可湿性扫除,必要时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病区(室、房)出入口应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溶液的脚垫,并保持湿润。
  5、病人餐具消毒:每次用后煮沸消毒10-20分钟,或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的过氧乙酸水溶液浸泡消毒30-60分钟。
  6、衣物、毛巾等消毒:棉布类物品可煮沸消毒10-20分钟,或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0.5的过氧乙酸水溶浸泡消毒30-60分钟。
  7、密切接触者的防护
  (1)接触病人或污染物品、实验样品时需戴口罩,穿隔离衣、帽、鞋、戴手套。
  口罩应为12层棉纱(或相当于12层棉纱的过滤性能),与面部吻合良好,尽量使孔隙减至最小。口罩应及时更换,最长不超过4小时。每次接触病人或污染物品、实验样品均应使用干净的口罩。
  接触病人或污染物品、样品时还应穿隔离衣、帽、鞋,并戴手套,离开时应脱去。脱下的隔离衣、帽、鞋、手套应立即放入外表无污染的密闭的包装内,送消毒处理。
  (2)经常注意用肥皂流水洗手,接触病人前后或污染物后应进行手的消毒处理。洗手是预防感染扩散的重要措施,在接触任何病人前后都应用肥皂与大量流动水洗手,戴手套并不能替代洗手与手消毒。洗手装置应采用非接触式洗手液和水龙头。
  手一旦污染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污染物应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碘3000-5000mg/L的碘伏溶液或75%的乙醇溶液或经批准的市售手消毒剂擦拭消毒1-3分钟。
  (3)发现疑似病人应及时就诊,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时间不得短于3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