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发展之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体制,被列入了2003年的市政府实事项目。最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多项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措施,让尽可能多的市民百姓实现就业。
“两个相同”构建全新体制
本市将通过“两个相同”的措施,构建体现上海特点的全新就业体制。第一个“相同”,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为此,在上海所有乡(镇)普遍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与区(县)级就业服务机构联网,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非农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同城镇失业、下岗协保人员一样,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非正规就业、开业指导以及开业贷款担保、贴息等服务。第二个“相同”,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基本相同的就业优惠政策。即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同失业、下岗协保人员一样,享受税费等优惠政策;企业招用上海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可视为招用失业、下岗协保人员,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方式更加灵活
今年,本市将积极推动非全日制就业、阶段性就业、小时就业等灵活就业方式,在上海真正形成一种更具弹性的劳动力市场形态。
一方面,要扶持发展一大批职业经纪服务机构,为非全日制就业提供规范的专项中介服务。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劳动保障咨询机构和民营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鼓励它们成立规范的专门中介机构,从事非全日制职业经纪活动;另一方面,突破当前本市灵活就业发展的“瓶颈”,全方位改善现有的政府管理服务工作模式,以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推动灵活就业的发展。
营造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
本市将结合上海促进就业的客观实际,在全面系统地营造具有上海特色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环境上取得新的突破,走出一条政府对小型、微型企业成长进行扶持的路子。
在项目产生方式上,继续运用4050项目的运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种利益主体用市场化的方式共同参与。在企业孵化方式上,充分运用非正规就业模式,使更多的非正规劳动组织通过孵化,脱胎为小型、微型企业。在企业成长方式上,充分运用开业指导服务平台模式,开展开业指导,实施创业培训,发动社会力量及时帮助解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支持非正规组织和小型、微型企业的健康成长。在完善上述三种方式的同时,实施税费减免、担保贴息、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并组织更多的志愿者队伍和专业指导机构,为劳动者创业提供全过程的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