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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今年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5%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18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在4月2日的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今年本市力争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硬任务就是新增就业岗位40万,形成以政府责任为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重点要解决特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难题,有效控制失业率上升趋势。
  当前的就业形势仍相当严峻,供求总量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去年底,上海登记失业人数为28.78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8%,是本市登记失业以来的最高点,因而,本市促进就业的任务相当繁重。
  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存在着相当一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就业的特困人群。对他们实施就业托底,是本市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完善就业保障机制,使之成为最体面、最可持续、也是社会成本最低的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此,今年本市继续保持政府购买10万公益性岗位的总量,用于对特困人员的就业托底;同时还要腾出10万个由政府出资形成的城市维护业岗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后勤服务岗位,鼓励其他就业比较困难的人员进入。要通过不定期检查、改进岗位补贴方式等手段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确保“人岗合一”,保证这些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对特困人员的就业托底。
  就业托底的重点要放在特困家庭就业特困人员身上。上海有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特困家庭人员,学历低、技能差。为帮助这些特困家庭摆脱困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低保家庭中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重点完善低保政策,推动社会救助与积极就业形成联动机制。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处于劳动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包括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均被列入就业援助对象。困难家庭中就业援助对象,必须先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并进行求职登记。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双向承诺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安置其就业。
  对“低保”政策是否会养“懒汉”的疑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不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这方面的政策,享受低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安置、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或拒绝参加社区公益性服务劳动的,将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其低保或者终止其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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