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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监察总队确定2003年工作目标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56

  市容监察总队确定2003年工作目标。具体是:1、市容环境示范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主要道路、景观区域达到98%,其它道路达到90%以上;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饭盒区域内的执法管理基本达标;3、“双向告知”制度落实率达100%;4、中小道路(47条)的市容环境监察率达到90%以上,发现问题处理率达到100%;5、“三乱”停复机审批及时率、合格率均达到100%;6、中心城区(内环线)内90%集市(菜场)、交通集散地市容环境卫生达标,内环线外(郊区中心城、中心镇、独立工业区)80%达标;7、市民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处理合格率达到96%以上;8、执法人员行政处罚实务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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