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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议:提高管理法治含量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36

  “政府要逐步改变长期以来习惯依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法,善于从法治角度提升政府工作和社会管理的水平,切实提高政府管理中的法治含量。”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代表,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陈旭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完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执法者的水平,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法治水平,对于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依靠法制,对社会实行间接管理。
  陈旭认为,要实现这个历史性转变,首先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确立在政府工作中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的思路,并努力学会用法律去规范社会行为的能力。其次,政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也要改变,要改变过去那种直接配置社会资源和直接干预市场的办法,转变到如何培育和发展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非政府机构去管理社会,政府的职能则是依法去规范这些机构的运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市场。这是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大转变,更是政府管理水平的一大飞跃,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管理更具科学性和稳定性,符合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性和有序性。第三,要在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增加学法律的人才,使政府管理人才的结构更加合理,同时要善于运用社会法律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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