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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三大维权平台 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67

  从今年1月1日到3月13日,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数量已从去年同期的2914件上升到6253件。记者昨天从市消协获得的这个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新出台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消费者构筑了三个维权平台,已达到了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高消协工作效能的立法目标。
  消费者保护协会,以及工商、技监等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新“条例”在提高消协工作效能的同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比较突出的是,新“条例”在赋予消费者权利方面有不少突破性的规定,如隐私权的细化和落实,明确消费者有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等,这些规定,使许多过去无法调解处理的精神损失、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消费投诉,现在都能得到维权保护。
  同时,新“条例”将经营者的自律行为列为法定义务,促使经营者通过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眼镜片检测的国家标准刚刚发布,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三联集团、拓普康株式会社就及时在南京路上联合向消费者宣传眼镜检测的知识,帮助消费者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新“条例”还为消费者构筑起了消费教育维权平台。根据新“条例”所创设的消协信息披露、行业调查评议和投诉披露三项制度,消协今年以来已经发布了多项消费警示,收到了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等方面投诉为零的良好效果。
  拿起新的维权武器,从前也许会分不出是非的侵权案,而今消费者大都能很快讨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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