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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读教育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30

  我国第一份有关工读教育的地方行政法规--《上海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近日由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公布,这标志着本市工读教育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使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规程》明确了工读教育的性质和实施对象,把工读教育界定为基础教育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而不是特殊教育,工读学校主要招收12至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还可招收上述年龄段中有不良行为,家长缺乏管教能力,在普通学校或职业学校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进入相应的班级学习。这意味着工读教育将突破初中教育的限制,向高中阶段延伸。根据《规程》的要求,工读教育还将以多种形式“向不良学生家庭延伸,向社区延伸”。
  工读学生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工读学生在校期间在入团、毕业、复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其不良行为有明显改变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回原校学习,原校不得拒收,必须保留其学籍。同时,工读教育的强制性得到明确。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只要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警署)同意,由工读学校初审即可收入工读班学习,而不必一定要取得监护人同意。但进入工读学校托管班或其他形式的班级学习,必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工读学校将进一步凸现教育功能,淡化惩治功能。工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同级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课程要求和教育内容为依据,根据工读教育特点制订和实施,并将实行办学形式多样化,除了开设工读班、托管班,还将根据学生的需求,增设职业班、普职渗透班。《规程》还对工读学校的经费来源、师资建设作了明确规范,以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
  本市目前共有工读学校13所,全部完成校舍达标建设,在校学生3200余人。另有校外帮教生4000余人。从事工读教育的专职教师共有420多名。具有本科学历者占51%,大专学历近40%,获得中高级职称的占73.5%。2002年,全市工读学校共有初中毕业生870人,其中809人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达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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