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从3月7日召开的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对违背党的十六大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违反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整治,被列入今年本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点。
被列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重点的还有: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筑市场,擅自决定、违规操作;隐匿截留、弄虚作假;挪用侵占、贪污私分;转借转移、调换变更专用经费、物资、房地产等国有和集体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生,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会议还提出,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特别要注意查处领导干部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违法行为;制止奢侈浪费,严禁领导干部滥用公款为个人谋利益;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组团,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