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3月3日从市教委获悉:2003年本市中学推荐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方案已确定。今年“推荐生”总数为2367名,占全市高三应届毕业生的3%。各中学须在3月下旬于校内张榜3天,公布本校推荐生名单,以接受监督。
按规定,推荐对象须是本市符合报考普通高校资格的在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中阶段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一、高二两次或在高三年级获区县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户口在本市,而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符合这些条件的,也可向户口所在区县教育部门或高招办提出申请。另外,高中阶段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优秀成绩者,或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方向并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也可获推荐。
经市教委审定推荐的优秀生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全市统一高考。如系市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在高校招生时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20分的政策;其他优秀生,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享受加分待遇后进入各批志愿高校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只要表示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剂的,高校应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