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日前,市农林局在宝山区召开农林法制工作例会。各区县农委分管领导、法制工作负责人,以及市农林局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02年农林法制工作。会议认为,2002年,各级农林业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立法调研,推进依法行政,在农资市场监管、林业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破坏林业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保障农林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提出,2003年农林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思路、新举措实现农林法制工作的新突破,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并着重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以梳理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和加强案件档案管理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二是以使用新的《上海市行政执法证》为契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四是加强农林政策调研和立法调研工作。五是支持农林行业协会的发展和改革。六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农林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高度,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林法制工作,促进依法治农和依法治林,为本市农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抓住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农林业综合执法新路,促进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