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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上海试点城镇建设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86

  1月30日,本市召开试点城镇发展推进协调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韩正同志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冯国勤同志主持会议。韩正同志在会上指出:加快建设试点城镇,对推动郊区城镇建设、提高郊区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过有关各方两年来的努力,试点城镇已相继进入实质性启动建设阶段,一些试点城镇的大市政构架已初步形成。在推进试点城镇建设中,各部门、各区县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尤其是建立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市、区县两级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政府调控、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开发机制,为加快郊区城镇建设和城市化积累了经验。各部门、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从城市发展和郊区建设大局出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早日建成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新型特色城镇。
  韩正指出,抓好试点城镇建设重点问题的研究,首先是关于人口规模。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试点城镇的人口规模,努力增加集聚度。二是关于布局调整。要重点研究解决新城、中心镇的布局调整,以及“三个集中”的问题。三是关于专业规划的全覆盖。要同步编制试点城镇的各项专业规划,做好与中心城区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予以深化、完善。四是关于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和建设要体现高水平、高标准,建立一套环境约束和评价机制,更好地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五是关于建立市、区县、农民三方利益趋同的“三赢”机制。既要维护农民利益,又要调动区县积极性,还要兼顾全局整体利益。
  韩正强调,扎实推进试点城镇建设的各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原则,坚持“市、区县联手,以区县政府为主”,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土地“一级市场政府调控、二级市场市场化运作”,试点城镇建设要率先探索,领先一步;加强试点城镇功能建设,着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要坚持速度服从质量要求,强化政府的规划职能,切实做到规划不走样。要切实做好试点城镇建设经验的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小城镇规划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高起点推进面上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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