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羊年春节将至,申城将有2万多市民赴境外旅游。然而,境外游什么可带,什么不能带,并非每个旅客都心知肚明。1月28日上海海关权威人士发出忠告:旅客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切勿携带违禁物品,携带货币勿超量,携带1000元人民币以上物品入境应依法纳税。上海海关还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6834596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国籍旅客出境,携带外币现金(折合美元)超过2000美元,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单或有效的外汇携带许可证明;携带人民币现金不得超过6000元。如果超量,又没有主动向海关申报,被查获后,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没收所携带货币。
我国《海关法》规定,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如果入境时携带被我国海关估价为1000元人民币以上物品,如电脑主机、打印机、传真机、音响等,旅客应选择走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海关关员查验物品后开具税单,旅客应到指定银行办理缴税手续。如果申报不实,经海关查验确认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客承担。
毒品、精神药物、珍贵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书籍、光盘等物品,均已被列入我国严禁出入境物品清单之中,旅客如果携带出入境,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