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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加强物品采购监管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69

  1月22日,本市教育系统召开加强物品采购监管工作会议。这次被列入加强监管的对象是除政府采购以外的高校、高校附属医院及教委直属单位使用各类经费对仪器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学生用品等各类物品的采购。
  会议同时还要求各单位建立一个物品采购工作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申请、立项等程序和规定。对重要物品的采购要求由校物品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经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定,在签署重大金额的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协议。
  会议还就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经费管理、采购人员管理以及对物品采购工作的监督作了具体的规定,并对物品采购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明确了15项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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