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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工作报告 ”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24

  5年来,上海已在经济、社会、公民权益保障等领域显现出地方性法规的整齐框架。1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上海地方性法规体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保障,引人注目。
  经济立法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中占到60%。有关规范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合同条款格式监督、科技进步、专利保护、标准化等法规在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大背景下应运而生。深受广大市民关注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保证了本市200多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形成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良性机制。
  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精神,社会事业立法不可或缺。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献血、遗体捐献、发展中医、精神卫生、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为弘扬先进文化,促进文明健康,崇尚科学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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