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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离退休人员新年可获一次性补助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06

  市劳动保障局1月3日发出通知,决定春节期前向本市城镇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这次生活补助对象为本市城镇2002年底以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所有人员。
  具体补助标准为:退休(职)人员每人50元;年龄80周岁(192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人员每人150元;离休干部,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时按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每人100元;男性年龄70周岁(1932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性年龄65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但月养老金不到750元或月生活费不到600元的人员,每人100元。上述各类人员不重复享受补助,并按就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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