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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上海不少企业准备为员工发双薪或年终奖了,据上海国瑞税务师事务所专家透露,上海今年双薪收入缴纳个税时仍然沿用“旧法”,国税总局有关年底双薪应单独计税的规定还未执行。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的文件已经下发到上海市税务局和各区县分局。按该《批复》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及年终奖金、分红等,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不过,据国瑞税务师事务所的一位专家透露,目前上海市各区县税务局还没有开始执行国税总局的这一批复。上海今年双薪收入、年终奖金以及年终分红等均按“旧法”收税。目前上海的征收办法是将双薪收入平摊到一年12个月中,然后以平均月薪金加上本月薪金和奖金的总额确定当月税率。
■个案
如INTEL公司的小王12月份的工资是1100元,双薪这部分是1200元,按目前的算法,他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12+1100-1000=200元(此处1000元为上海个税免征额)。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九级累进税率,这200元的12月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按5%的税率征税,所以他本月应缴纳个税=200×5%=10元。如果他本月还有3000元的年终奖,则他本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12+1100+3000-1000=3200元。按税率看,3200元应纳税所得额应按15%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王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5%+1500×10%+1200×15%=355元。
但是,据该专家估计,明年起,上海就将按国税总局的新规定执行个税政策,双薪收入将不会被平摊到12个月中,则应缴纳个税将会比今年高。仍以小王为例,则他1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200+1100+3000-1000=4300。12月份应纳个税=500×5%+1500×10%+2300×15%=515元,比同样收入下按“旧法”征收的个税高了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