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12月23日举行,将选举由上海市产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决定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等。市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1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向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大会议程等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大会议程,大会日程,通过决定、决议的办法,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关于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办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主席团、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由上海市提名选举的名额为55名,中央分配到本市选举的代表名额待定。由于本次会议议题较单一,会期较短,会议期间不组织现场处理代表意见,代表依法提出的书面意见,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考虑到代表任期即将届满,市人大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办理代表书面意见,力争在换届前全部办理完毕,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叶叔华、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和秘书长许祖雄出席会议。副市长姜斯宪、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