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认真做好《优待安置证》发放管理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92

  为进一步规范优待安置工作,认真落实优待安置政策,切实维护士兵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决定从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在全国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优待安置证》是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统一编号制发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民政部明确规定,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的优待安置待遇。
  今年是全国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的第一年,为做好《优待安置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本市按照规定要求,精心组织,一方面,与市征兵部门及时进行了沟通。另一方面,及时召开了区县分管领导及双退办主任会议,传达民政部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县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实施《优待安置证》制度过程中,要求各区县与征兵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征兵、优待、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确保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同时,市双退办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待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优待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向广大应征入伍士兵及其家长大力宣传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的重要性、领取方法和作用,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