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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全国表彰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63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0月29日在京召开会议,隆重表彰一批在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文明委主任丁关根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李铁映主持会议。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刘云山宣读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全国有63个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城区)和500个创建文明村镇先进单位受到表彰。上海浦东新区、静安区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称号。至此,继黄浦区、卢湾区之后,本市荣获此称号的区增至4家。同时,浦东新区高行镇解放村、闵行区梅陇镇、嘉定区马陆镇、金山区枫泾镇新春村、宝山区大场镇新华村、松江区泗泾镇、青浦区华新镇、南汇区康桥镇营房村、奉贤区奉城镇高桥村、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在会上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县(市)、镇、村”的称号。
  浦东新区以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全力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浦东城市地区的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向老城区和新建社区积极推进,文明社区覆盖率已达83%,市区两级文明小区覆盖率达80%,其中5个涉外小区创建成市级文明小区。静安区凭借中心城区人文底蕴深厚、社会资源优越的优势,近几年来严格按照文明城区创建标准,使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迄今,全区5个街道全部被评为市文明社区;有55个小区建成了市级文明小区,14个小区建成了区级文明小区,文明小区争创率达100%。此外,卫生、物业、环卫、民政等系统相继被评为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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