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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将于11月1日实施。10月26日,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协同相关部门通过提供咨询、发放资料、有奖竞猜等方式,在南京路步行街进行该法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此前,该局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据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邬振伟副局长介绍,即将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最大特点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实现了权利政府向职能政府的转变。从业人员从单纯的遵章守纪上升到了遵纪守法的层次,在责任加重的同时,《安全生产法》赋予其知情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和要求赔偿权等八项权利。
即将实施的《安全生产法》还进一步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另据了解,11月1日后,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出现违法情况,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惩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事故报告、举报电话:647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