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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试行教师档案社会托管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20

  从2002年10月起,复旦大学新聘教师的档案将不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管理,而是由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据了解,这一做法目前已在本市交大、同济等大学推广,高校教师正逐步走出大学校门,实现从“学校人”向“社会人”的彻底转变。
  今年上半年,同济大学和杨浦区人事局达成协议,新聘教师档案交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如教师合同到期、学校不再聘任的话,由人才中心直接代管。这种做法实施半年多来,无论是人事管理、还是人才流动都更加方便、快捷了。
  上海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负责人认为,高校教师档案委托社会部门代管推动了高校教师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不仅节约成本和人力,便于管理,同时有利于推动高校人才流动,促进高校向社会化管理的方向迈进,值得各高校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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