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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行有奖发票产生了第一个中大奖的幸运者。10月4日上午8时,江红民先生来到普陀区地方税务局,兑现了其3000元奖金。税务人员验证其发票和身份证后,通过电脑核对了中奖号码,当即兑现了奖金。
江先生是前一天晚上在普陀区白玉兰聚香阁就餐时拿到的有奖发票。那天他宴请刚从日本回沪探亲的外甥女,用餐后去“埋单”时看到有人在索取有奖发票,他也要求店方开具,并当场刮开了奖区的覆盖层,清晰显示出3000元的字样。他兴奋地说,自己花410元吃了一顿饭,却获得了3000元大奖,真是太幸运了。在兑奖现场,江先生说,搞有奖发票的做法蛮好,对国家来说有了税收保障,对消费者则有了中奖机会,一举两得。
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10月1日起,上海推出了有奖发票的管理办法,顾客在餐饮业、娱乐业和家庭装潢业消费后取得发票的,都可当即刮奖,最高奖金1万元;同时还有机会参加隔月公开摇奖。但是,目前仍有极少数餐饮、娱乐企业不向消费者开具有奖发票,不仅引起顾客的不满,还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税务部门希望试行有奖发票的企业严格遵守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