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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委举办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学习班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47

  9月20日下午至21日上午,中共黄浦区委举办党工委、党委、党组书记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班,黄浦区领导钱景林、李俊民、张剑萍、陈东、徐少伯出席。
  区委书记钱景林在20日下午作专题辅导报告。钱景林介绍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的背景,对《条例》的定性、定位和主要修改以及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钱景林指出,《条例》是在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干部队伍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的背景下颁布的。《条例》体现了政治意识、改革精神和法治精神,是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和基本程序。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二是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三是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四是强化了干部任用的监督;五是完善了干部培训和交流的有关规定。基本框架包括总则、选拔任用的条件、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法律和监督六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应当遵循的原则、规定了选拔任用的六项基本程序等十个方面。钱景林要求“一把手”要当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1、要明确“一把手”的责任。“一把手”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贯彻《条例》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亲自抓,要精通《条例》。2、要提高自身素质。“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在学习领会《条例》上作表率;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成为实行民主的模范;要增强法规意识,在执行《条例》上作表率;要增强纪律意识,当自觉遵守《条例》的模范。3、联系实际,全面贯彻《条例》。要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条例》精神。要研究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条例》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从全区来讲,要解决用人的标准、加大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干部的能上能下和干部的多重监督等问题。4、全面准确贯彻《条例》,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努力扩大民主和形成正确集中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严格坚持程序和保证质量效能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主动接受监督和积极履行职责的关系。
  当天下午和21日上午,与会同志进行分组讨论。21日上午讨论结束后,举行了大会交流,区检察院、区卫生局和外滩街道党组织书记作了交流发言。区委副书记李俊民作了学习总结。李俊民指出,本次学习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准备比较充分,研讨比较深入,收获比较明显,达到了预期目的。他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好《条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认真学习好《条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广泛宣传好《条例》。要通过中心组学习、班子民主生活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抓好学习《条例》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全区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领导熟悉、组织干部精通、群众知道。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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