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实施了15年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完成了它的“使命”。9月24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该条例,委员们认为,废止该条例的意义在于遵循劳动力非歧视原则,实现劳动力的国民待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分别主持会议。
据介绍,该条例曾对规范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起到积极作用,但目前的实际情况与条例制定之初已发生很大变化。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再适用《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自1994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内外资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实现了并轨。
另外,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