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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宝山区全面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预期目标已圆满完成,农民人均负担由87.65万元减少到36.06万元,减负率达到58.86%。
宝山区农村税费改革涉及近20万农业人口。为此,广大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对每一农户的承包纳税面积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经测算核实,全区农业计税面积确定为17.16万亩,比改革前减少了3.74万亩。
此次改革,宝山区取消了乡镇统筹费、屠宰税和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减轻农民负担;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和村提留管理办法,提高支出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此次改革还将每亩常年产量统一为630公斤,农业税税率统一为5.24%。农业税附加征税率为农业税正税的15%,随同农业税一并征收。农业税的计税价格按市政府同意确定的标准执行,今年为每公斤粮食1.10元。根据宝山实际,对海洋捕捞的水产品等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不再征收农业税。
在宝山区农业比重相对较大的横沙、长兴两岛,农民普遍反映这一改革措施让他们得到了实惠。种田费用通过张榜公布,一目了然。负担变轻了,而且透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