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9月10日,在上海市经委举行的《稀土光电子及功能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环保节能型稀土催化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公开招标信息发布会上,上海市经委副主任俞国生宣布:从今年稀土产业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招标起步,到2005年为止,上海市经委全面实施科研计划项目招投标工作。这是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的形势要求,上海工业推进技术创新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
此次稀土产业的招标工作与上海工业以往的技术创新做法相比有“四个不同”:
一是项目立项的主体不同。原来项目立项的主体主要以系统内国有企业为主;实行招标后,项目主体直接面向全社会,凡是符合招标条件和内在要求的单位,无论哪种所有制、无论企业大小、也无论市内外企业都可以参加招标竞标。
二是项目产生的方式不同。原来项目主体的产生往往先是由政府下文布置,再由企业提出申请,上级集团集中上报,最后再由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后发文确认;实行招标后,严格按照市场化运作程序,采取招标信息公开披露方式,在报刊、网站上进行刊登,让招标单位自由竞争,优胜劣汰。
三是项目运作的程序不同。原来具体项目的确定,往往是自下而上地接受企业申报;而这次主要是通过广泛听取稀土专家的意见,并结合工业“十五”计划、稀土产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提出招标项目具体名称和内容,自上而下地发布招标信息。
四是项目支持的力度不同。实行招标工作前,稀土产业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是接受企业申报,项目较为分散,有限资源不能集中发挥效益;实行招标后,政府集中资源,每年重点支持有限目标的项目,更好地体现了产业技术导向,也加大了项目支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