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为拓宽人民解放军飞行员的选拔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复合型飞行人才,积极探索飞行员培养的新途径,2003年,空军将首次在国家部(委)属和省(市)属的50所普通高校开展试点,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年级学生中选拔飞行学员,培养首批双学士飞行员。
空军司令部军务部副部长兼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主任隋国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志愿报名当军队飞行学员的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先对照三大条件(身体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自查,在本校报名。
没有试点任务的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如符合选拔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可持所在学校的推荐介绍信,和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招飞体格初检证明,到军队招飞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飞行学员从入校到毕业,需要两年半的军事基础训练和政治、航空理论等课程的学习,但不是所有学习全部课程的人,都可以上天飞行的。学习期间,有的学员会因某方面的原因(如身体发生变化、掌握飞行技术困难等),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而停飞。任何一个想当飞行员的人,都要有被停飞的思想准备。
关于待遇,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年级学生中录取的飞行学员,由飞行学院参照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其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按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学员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