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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署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40

  8月29日至30日,司法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全面推动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城市社区建设发展服务、为广大居民群众服务。会议提出,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和非营利性,坚持资源整合、协调并举、运作有序,把律师队伍、公证员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共同促进社区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在各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的市区构建起社区法律服务体系。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讲话中指出,要从为改革发展服务、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服务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的高度,来看待加强大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在多方面进行规范,但律师工作与大中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作为一个重点。为有利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和几支法律服务队伍特点的发挥,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调整规范的方向,可以概括为“一个调整,两个加强”。“一个调整”即街道法律服务所要从诉讼领域逐步调整出来;“两个加强”即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服务的功能,加强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功能。这样调整,符合国家法制统一的要求和国际通行的做法,能够理顺不同法律服务队伍之间的关系,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优势互补,运作有序,避免交叉混乱。同时、又能满足城市街道社区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一个调整,两个加强"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张福森要求,法律服务各项职能要整合起来,要与司法行政其他职能整合起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要按照"三个着眼于"的要求,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规律,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促进各项工作的不断改革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出席会议,就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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