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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19日继续举行。陈良宇市长在会上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草案)》。
截至去年底,本市在市社团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市级行业协会共有123家,但这些行业协会大多通过行政手段组建,存在行政依附性强、行业代表性差、分布不够合理等问题。为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规定草案明确了政府部门在行业协会履行自身职责时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配合,将行业统计调查、行业评估论证、行业信息发布、技能资质考核、技术标准制订以及产品或者服务推介等事项委托或移交给行业协会承办,不干预行业协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的协调活动,为行业协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提供信息服务,保障行业协会参与公共决策以及向行业协会通报行政处罚等,积极促进、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
规定草案还强调政府部门应当在经费、人员待遇等方面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给予保障。
规定草案也给行业协会自身立下“规矩”,如,行业协会不得通过制订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滥用权力,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或者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不得利用组织优势,开展与本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行业协会的大企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中小企业会员在行业协会的事务中发挥作用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叶叔华、刘伦贤、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冯国勤、杨晓渡,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