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民用液化气市场有了指导价格。本月20日起,市物价部门每季度将公布一次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中准零售价格,市民可在政府公务网上查询。各液化气经营单位在中准价格的基础上,按上下浮动5%的幅度,自主确定瓶装液化气的零售价格。
上海现有液化气用户250多万户,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长期以来沿用的最高限价制存在弊端:当气源进价高时,经营液化气的企业容易短斤缺两;当气源进价低时,这些企业又采用低价倾销方式销售。此次市物价部门公布的中准零售价格,根据液化石油气的气源价格变动、市场供求状况、用户承受能力确定,如第三季度液化石油气的中准零售价格为每瓶50元,相应销售价格应在48―53元之间。有关部门还规定,今后液化石油气的充装标准为每瓶14.5公斤(误差正负0.5公斤);各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在醒目处公布实际零售价格和充装标准,实行送瓶服务的工作人员也应持证上岗、送瓶上门、接装到位、安全检查。
市燃气部门15日提醒市民注意,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应选择具有供气许可证的站点,使用有塑封标志的液化气瓶,并拒绝上门兜售。市燃气管理处还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65079898,凡举报无证经营行为且属实的市民将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