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一批新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行政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和心理咨询师等7个偏重管理类岗位的职业已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体系,今后,这些领域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证书全国通用,并在适当时候引入年检制度。
实际上,一些资格考试的培训项目在上海已经启动,目前正在招生的这些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过3至4个月培训,可赶上2002年年底的第一次考试,考试合格后将成为我国第一批持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
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较低等级的考试重点放在知识技能的积累和考核上,而高等级的考试则着重实际工作经历和经验方面的表现。上海市在实施这些考试项目时将采取“1+X”模式,即在国家统一的职业标准基础上会增加一块适合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模块,考试也将单独进行。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于2001年颁布,上海市在2002年7月正式启动针对该标准的职业培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列课程”是专为从事或打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而设。培训课程分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目前上海市先开展四级和三级的培训与考试。四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为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三级的培训与考试报名条件是: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