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着眼于今后3-5年上海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体制运行、立法调研及财力保证等方面的完善和创新,努力构筑机构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协调、手段先进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意见》提出,(一)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完善社会救助的措施。要对困难群体实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内容的各项救助,并在实施中分清主次,相互衔接,整体提高社会救助水平。除了生活救助,还有医疗、教育、住房等措施;强调了分类保障,如提出采取不同措施和标准对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给予不同的救助;提出着力构建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救助体系。(二)健全社会救助的管理机构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协调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逐步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管理、部门尽责、社会参与、街道(乡镇)实施”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各级政府统一负责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归口管理社会救助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明确分工,拓宽社会发动面,开展扶贫济因送温暖活动,加强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三)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进程,尽快完成《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的立法调研,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社会募捐等有关救助行为的配套规章。进一步推行社会救助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一口上下”运行机制的作用。《意见》提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机构要借助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本区域内所有救助信息,向有关部门和团体提供.成为救助工作的“集散地”;要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的工作责任制度,要及时更新现行的社会救助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软件,不断完善系统硬件建设,实观全市救助信息的联通.(四)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加大管理力度.要确保政府救济经费的稳定投入,政府救济所需资金要列入当年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年内各项政府救济政策的落实。所有政府救济资金必须专户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社会救助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用于社会救助。搞好对救助资金的宏观调控和使用监督。同时,要推动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卡(邮政卡)发放,以保证社会救助资金的安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