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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登记簿制度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86

  个人所得税的偷逃问题历来是税收征管中的难点问题。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纳税者广泛,税源分散、隐蔽、难以控制以及税目较多、计算复杂等特点,因此征管难度较大,稽查效率不高,偷逃税现象比较严重。鉴于目前各方面条件所限,要彻底杜绝个人所得税偷逃行为,还需要税务部门与社会各方面长期努力才能实现。当务之急是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率。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提高稽查效率。只有稽查效率提高了,才能扩大稽查面,强化稽查深度,有效地遏制住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率,而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制度,应该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稽查效率、降低个人所得税偷逃率的一条有效途径。
  建立登记簿制度,其具体做法是:(l)每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都必需建立本单位的登记簿制度(2)登记簿为每位纳税者建立各自明细的登记账页。(3)每一账页中具体记录该纳税者每次收人的类型、日期、金额、税率以及每月应纳税额等内容。(4)纳税者必须按月在纳税前在登记簿上核对签名,同时记账者也需在账页上签名(或盖章)。(5)登记簿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采用订本编页式,并由企业保管,保管期至少3年。
  建立登记簿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l)有利于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建立登记簿制度后,税务部门可通过检查登记簿记录,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2)有利于提高稽查效率。建立登记簿制度后,为税务部门按统计概率原理实行抽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税务部门通过抽查,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可大大提高稽查效率,又可大幅度降低稽查成本。(3)有利于扩大稽查面。稽查效率提高后,为扩大稽查面提供了有利条件,这对个人所得税偷逃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有助于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率。(4)有利于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者及代扣代缴者的纳税意识。建立登记簿制度后,税务部门的稽查力度加强了,有利于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者对纳税者的代扣代缴意识;同时,个人所得税纳税者通过登记簿上签名,对自己的收人及纳税情况有了具体的了解,对是否隐瞒税款是一次有力的自我对照,这有助于纳税者纳税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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