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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东西湖两公园将设探头提示

来自:海峡都市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1

  公园装“电子眼”,初衷是为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不想消息见报后引发了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热议(见本报12 日、13日报道)。其间,更有政协委员建议,要平衡知情权与隐私权,不妨学学交警做法,将公园“电子眼”位置公布。昨日,泉州东湖公园和西湖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先后回应本报称,“公布电子眼位置”,的确是个好建议———因为兼顾公共安全与公民隐私保护,将尽快采纳实施。

  公园“电子眼”有没有侵犯隐私权?本报13日报道引起热烈反响。公务员陈先生看来,对公共场所安装的“电子眼”设置提示牌,有利于降低市民隐私受到侵害的风险。

  泉港徐小姐表示,有些游客认为“电子眼”侵犯了隐私权,未免偏激。因为保护个人权益不能侵犯公众利益。但来泉出差的黄先生则称,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安装“电子眼”,首先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

  国家重点公园东湖公园,是泉州市区最早安装“电子眼”的公园。去年10月1日起免费开放,公园的治安管理压力加大。公园管理处陈主任介绍,特别是去年国庆期间,发生了多起走丢小孩的事情,而通过之前安装的“电子眼”帮忙很快就找到。现在又新装24处“电子眼”,目的一是为了游客安全,二是督促、引导文明游园。陈主任说,针对本报读者建议,届时将会在安装“电子眼”的地方,设立提示牌。

  泉州西湖公园管理处的洪主任说,读者对于公园“电子眼”设提示牌的建议,他觉得挺好的。西湖公园在安装“电子眼”后,会考虑在公园的四个大门及主要路口处设置类似“你已进入监控区域”的提示牌告知。

  另外,针对广大读者一个顾虑———如何规范“电子眼”管理员行动?东湖公园管理处的陈主任明确表示,“电子眼”有专人负责,管理处也会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其职务行为,绝不允许监控视频用作治安管理之外的非法用途。(李贤斌 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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