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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就公安局发布通告答记者问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91

  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7月22日就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实现市委提出的本市率先取得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目标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上海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记者问:上海警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一年多来的效果如何?
  新闻发言人答: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上海警方持续开展了各种区域性的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今年上半年刑事案件明显下降。2001年12月,上海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进行过一次抽样入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被访问者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上海警方多策并举,不断深化、巩固严打整治成果
  记者问:目前上海警方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率先取得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新闻发言人答:今年以来,上海警方根据中政委召开的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精神和市委提出的率先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结合上海实际,坚持“露头就打”、“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不间断开展各项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今年上半年,刑事犯罪案件逐月下降,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但是,最近在个别地区发生了因赌博引发了流氓斗殴、持土枪伤害的案件,如警方及时侦破的“7.12”发生在黄浦区的外来人员持土枪伤害案件就是典型一例。针对这一情况,上海警方未雨绸缪,根据公安部日前召开的关于严厉打击“两抢”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及时部署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正着力落实清查整治、严密查控、强化收缴、加强侦查等措施,并制定发布《通告》,以震慑罪犯,广泛发动群众,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上海警方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坦白交代
  记者问:《上海市公安局通告》敦促哪些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投案自首、坦白交代?
  新闻发言人答:上海警方敦促对群众生命财产有严重影响的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上述人员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被羁押期间,只要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或主动交代,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群众积极举报涉案线索,参与社会治安,使违法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记者问:群众举报涉案线索,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新闻发言人答:上海警方希望市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群众可以通过“110信箱”免费投寄举报信件,可以拨打“24023456”“上海公安热线”进行电话举报,或者通过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发电子邮件方式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直接举报。警方将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举报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违法犯罪线索的,一经查实,视情予以1000元―50000元的重奖。广大人民群众应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积极同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社会治安,上海的社会治安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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