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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编制药品监督管理“十五”计划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32

  在日前召开的市药品监督管理“十五”计划意见征询会上,副市长周禹鹏同志指出:市药监局要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核心,精心编制药品监督管理“十五”计划。
  在会上,周禹鹏副市长提出了两个具体要求:(1)准确定位,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国家局与地方局的关系。由于药品监督行业的特殊性,主要政策法规都是由国家局统一制订发布实施的。因此,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题下,结合本市的实际探索创新监管体制和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二是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既要有长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也要有阶段性工作打算、具体指标。长远目标要明确,阶段性指标要量化。三是要处理好全市医药产业总系统计划与药监子系统计划的关系。要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为指导,结合本市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行业发展计划编制情况,来编制药监“十五”计划。要立足于全系统来考虑子系统,着眼于监、帮、促相结合,通过政策导向促进本市医药产业快速发展。(2)各方配合,抓紧修改完善计划。市计委、经委、商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市药监局要认真采纳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使计划更切合上海实际、更便于具体操作。同时,建议由市计委牵头,市科委等部门配合抓紧编制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计划,推动这一支柱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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