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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考生被外地院校录取户口可不迁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29

  市教委、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出的通知中作出一项新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凡被外省市高、中等院校录取的本市新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
  通知还指出,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属本市农业户口的新生,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凭有关证明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被外省市普通中专录取的属本市农业户口的新生,也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另外,凡被外地院校录取的本市新生,入学后已将户口从本市迁出,但外地不予办理迁入手续的,可凭当地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原《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恢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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