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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规范、稳定”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43

  在12日召开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副市长冯国勤同志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一次生产关系层面上的重大变革,是当前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的治本之策,对于促进郊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前阶段已经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要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由点到面深入推进、务求实效。(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区县。各区县要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选派得力的工作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税费改革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并配合区县进一步加大相关宣传力度。(2)完善配套政策,整体推进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不能单打一,要注重相关改革的联动配套,整体推进。一是要合理调整乡镇区划,精简乡镇机构,并高起点地制定好乡镇规划。二是要落实好郊区工作会议确定的若干政策。三是要积极引导农民搞好“一事一议”,实行村务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保证村内公益事业正常进行。(3)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三个确保”。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核心内容,认真落到实处;要制定完善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的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并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村镇组织正常运转;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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