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黄浦区构建三级商业中心加一网的社区商业发展模式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45

  根据黄浦区政府对区内聚居区的规划,全区将形成14个相对集中的聚居区,其中北片1个,中片8个,南片5个。黄浦区按照规划领先、以人为本、网络层次、错位经营等四项原则,对这些聚居区商业进行了规划,提出了三级商业中心加一网(服务网络)的结构体系,即:一个服务全区域的区域商业中心、若干居住区商业中心、十来个街坊商业设施群,另加一个服务全区的消费服务网络。
  ――发展一个区域商业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适应消费档次和能级变化,围绕周边聚居区建设,建设15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商业中心。老西门地区发挥区域商业中心的作用,对现有的商业结构全面调整,重点加强餐饮、娱乐、休闲设施以及专业店、专卖店等商业业态发展。
  ――培育3-4个居住区商业中心。这些居住区商业中心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布局合理、层次相宜、设施齐全、商品丰富,满足居民现代日常生活消费需求,面积一般在2.5万平方米,以一至二家大中型超市为核心,配以多个特色商店、个性化商店以及中型餐饮、休闲场所,成为聚居区消费核心,近期形成大兴街、大桥居住区商业中心。
  ――形成十来个街坊商业设施群。在全区14个相对集中的聚居区(每个聚居区人口在2万人左右)配置街坊商业设施群,以中小型超市和便利店为主体,并辅以各类小型专门化商店,在功能上突出商业作为家居延伸的作用,建筑以集群化小型化设施为主。
  ――建设服务全区的消费服务网络。规划中的全区性消费服务网络以电子商务,规范服务为基础,网络由预订送货、上门服务、特别采购、开放平台等部分组成。
  为确保规划的落实,黄浦区由分管区长亲自挂帅,成立了由区计委、经贸委、建委、规划局、房地局、住宅局、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以及有关街道组成的黄浦区推进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形成合力,推进全区社区商业发展。
  同时,运用经济杠杆、法律规范、行业自律、市场化运作和行政审批等措施,确保社区商业发展规划的实施。(1)重点区域(南京路、豫园地区等)商业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和注册,由申请单位向区经贸委咨询,经区经贸委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同意后,交由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审批。(2)重点区域内新建的商业设施采取“只租不售”的方法,根据规划约定经营商的经营范围;房产开发商和投资商不得将商业用房的同一楼层划小拆零销售,以确保商业楼宇功能的完整和结构层次的合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