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倡导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
1985年投产以来,宝钢一直倡导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宝钢多年来形成的“用户满意文化”明确提出,以100%执行合同为宝钢信誉的标志。与此同时,宝钢认为,诚信纳税和依法纳税,不仅是宝钢为国家多做贡献、回报社会的需要,而且是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的重要内容。因此,多年来,宝钢一贯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如实申报纳税项目和数据,做到诚信纳税、依法纳税。至2001年末,宝钢累计上缴各项税金及附加394亿元,其中所得税111亿元,流转税265亿元,地方税及附加18亿元。
诚信纳税,要以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为前提。新的《税收征管法》公布实施后,宝钢把《税收征管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特别是组织主管财务和税收的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各子公司的相关部门职工学习掌握。
诚信纳税,还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制度加以保障。在税收管理上,明确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统一对外协调有关纳税事项,负责协助子公司解决纳税事项、并对各所属单位实行纳税业务指导。在制度建设上,宝钢及时制订或完善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税收业务管理办法》、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发票管理办法》等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纳税行为,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并通过内部稽核、审计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事项的监督检查。
诚信纳税,需要高素质的业务人员规范操作。因此,宝钢除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外,还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中,专门安排了诚信纳税的内容。这样,在树立员工诚信纳税观念的同时,不断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纳税业务素质。在人员配备上,宝钢有专职办税人员,专人负责保管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自开业以来无发票违规记录,从而建立了会计核算质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并保证宝钢一直按期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至今没有出现过申报不周全或拖欠税款等情况。
企业做到诚信纳税,除了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以外,广大职工的诚信纳税是重要的支撑。宝钢认为,一方面,宝钢职工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办世界一流企业、创世界一流水平”的题词要求,尽早把宝钢建成我国的钢铁精品基地,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利润和税收来源。另一方面,在企业增加效益和职工增加收入的同时,职工要诚心诚意地支持企业财务部门的纳税工作,诚心诚意地交纳各种税款,把这些应当交纳的税款及时、完整地交纳到税务部门那里。这是一个企业及职工增加收益和国家增加税收的完整过程。为此,宝钢在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上,把诚信纳税作为职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具体体现。宝钢一直以创新为主旋律,实施CS(用户满意)战略,实行TSM(全方位满意管理),形成独特的满足用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的“用户满意文化”。在诚信纳税方面,宝钢同样要求,每位职工都要以“让税收管理部门、税收管理人员满意”为要求,支持企业管理部门诚信纳税,包括代交个人所得税等。
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雄厚的财政实力是国家强盛、人民生活日益提高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宝钢将一如既往,在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实施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税务部门的工作,诚信纳税,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