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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将对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实行安全管理职责考核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76

  为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发挥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今年6月起,将对本市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实行安全行为评价管理。具体规定主要有:一、安全不良行为记分记录将作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重要附件,是本市项目经理资质复查、晋级评审等的重要依据。记分条款包括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等13项内容。二、每个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安全继续教育,每年培训课时不少于30学时;对于工地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不良行为记分累计满5分的,除参加年度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外,必须参加安全强化培训。三、对项目经理安全行为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二种。对于工地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安全不良行为记分累计满10分、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或应参加安全强化培训而未参加的,其年度评价为“不合格”,予以降低一个资质等级一年处理;连续二年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在本市注册的项目经理,给予吊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处理,在外省市注册的项目经理,不得继续在本市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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