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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对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用工管理作出规定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20

  一、总包企业是项目劳务用工的责任单位,对项目劳务的管理、安全、工资等事项负责。二、施工企业如需劳务分包的,对方必须是有资质的劳务企业。项目所在地有劳务有形市场的,应入市交易。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人员和操作工人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经建设工程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等级方面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施工承包单位处以暂扣资质证书或进沪施工许可证书六个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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