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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收费标准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19

   
带着老人对养老院收费的困惑,记者走访了民政福利主管部门上海市民政局,该部门官员向记者提供了有关本市社会福利院(注:养老院)收费标准。
  “标准”规定:市属和区县政府办的福利院的收费标准为:1、一、二、三级福利院的托管费(含床位费)每人每月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2、一、二、三级福利院护理收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480元、300元、150元,专门护理费实行面议。
  “标准”规定:街道、乡镇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养老机构的托管费和护理费合计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二、三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50元。在上述标准内由各养老机构自行制订,专门护理费实行面议。
  对经济困难老人的收费,也有具体规定:街道、乡镇养老机构收养的自费寄养老人,因经济困难而按有关规定享受入院补贴的,其收费的保障标准为:市区养老机构每人每月不超过450元,农村养老机构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
  目前,对社会办的养老机构没设定收费标准,试行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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